▲档案接收、转出及收费的服务内容
接收档案、办理手册、签订合同、履行协议、办理转出及收费。
▲档案接收、转出及收费的服务程序
一、接收单位托管档案,须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并提出档案托管申请,经协商确定双方签订《档案托管合同书》。托管单位填写《职工档案托管台帐》,同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和《职工档案托管手册》。缴纳代理费用。
二、接收个人托管档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沈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通知单》,凭《调档通知单》回原单位提取档案后,双方签订《档案托管合同书》,同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和《职工档案托管手册》,缴纳代理费用。
三、被托管档案的人员持《职工档案托管手册》享受12项内容的代理服务。
四、托管档案人员的档案需转出时,凭用人单位的《调档通知单》和单位介绍信以及本人身份证办理转出手续。
▲档案查询的服务内容
资料查询、装订台帐、保管档案、取送档案、催缴收费。
▲档案查询的服务程序
一、查询档案须持《职工档案托管手册》。
二、失业人员档案原则上不准借阅,特殊情况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查询档案须填写查询登记,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档案当天送还档案库。
▲办理《失业证》的服务内容
办证认定、管好证本、及时办证、负责年审。
▲办理《失业证》服务程序
一、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需持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托管手册》;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免冠照片1张。
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需事先到档案收费窗口自觉缴纳所欠的档案代理费。
▲代办人事证明的服务内容
出国政审、职称评定、外调材料、婚姻证明、查阅档案、各种认证。
▲代办人事证明服务程序
一、代办出国、出境政审手续须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托管手册》;
2、户口本、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因私出国申请表;
4、因私出境人员审查表;
5、境外邀请函及复印件;
6、其他有关材料。
二、代办各类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各类证明材料,须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托管手册》;
2、外调方单位介绍信。
三、代办结婚证明须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托管手册》;
2、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所在社区婚姻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
5、办理复婚手续,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离婚证》书。
四、代办离婚证明须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托管手册》;
2、《结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社区婚姻状况证明;
4、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5、出具其他有关证明。
五、代办申请生育介绍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档案管理服务手册》;
2、对方单位开具的申请指标介绍信;
3、结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社区证明;
5、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代办社会保险的服务内容
社保转移、退保手续、开展医保、代收保费、把握政策、计算保龄。
▲代办社会保险的服务程序
一、已在原单位办理统筹保险的职工,须持《职工档案托管手册》,原单位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单》、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工伤,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
二、初次办理养老保险的职工须持《职工档案托管手册》、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办理保险手续。
▲代办退休的服务内容
计算工龄、工种认证、退休认证、政策调资、办理退休。
▲代办退休手续服务程序
一、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持以下材料办理退休手续:
1、《职工档案托管手册》;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本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5、中级以上职称(含工人技师)需带职称证明。
二、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期间办理因病退休需持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因病退休申请;
2、近期市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病志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凡鉴定结果符合4级以上者,填写退休审批表,经沈阳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定个人账户基数后,一周内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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