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政策解析
      政策解析
      财税政策
      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职工保险
  beeaccs@163.com
  024-88643388
024-88611100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解析 > 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

2014年1月份铁西税政例会宣讲资料

 

1、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2013年第73号
《财税(2007)92号》第五条第一项:依法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包括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和非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与其签订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安置该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可按照《财税(2007)92号》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此公告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财税(2007)92号》第五条第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此公告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行。
注:(1)必须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正式合同
   2)必须为该残疾人缴纳保险
   3)缴纳保险不得以现金支付,要用银行划款
   4)安置残疾人就业需要到税务局备案
2、铁路运输及邮政业于2014年1月1日开始“营改增”
3、年应纳税额超过30万,企业所得税不得按照20%缴纳,要按照25%缴纳,少缴税额需要补税。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摊销,需要去税务局备案。
   注:有税收减免方面的问题,需要事先咨询税务局是否要备案,才能具体实施。去综合二科咨询。
5、一般纳税人若有偷税、漏税、骗税情况,被税务机关查出将会面临不少于6个月的辅导期
6、下月申报截止期限为2月24日。
 
      
 
  沈阳财务软件 | 沈阳工商代理 | 代理注册 | 沈阳代帐会计 | 沈阳代办营业执照 | 沈阳代办公司注册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301室  电话:024-23919599、23919899  传真:024-23919899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号第一商城B座1703室  电话:024-85611299、85611799  传真:024-85611799 -807
   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金融中心C4座1-40-11室  电话:024-81023052、81023056  传真:024-31291798
   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35号海丽德盛世晶典B座2003室  电话:13704047463、13555820451
   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溯街19-1号205室204号工位  电话:13704047463、13555820451
   业务咨询电话:024-88643388、88611100
    本网站由小蜜蜂软件部设计制作  辽ICP备130110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