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
1、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详见总局2011年25号公告,财税【2009】57号文件
2、为加强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中技术转让收入计算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3)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本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相关业务,不作纳税调整。
详见总局【2013】年62号文件
3、?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详见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办法详见辽地税发【2013】8号文件、财税【2013】70号文件
4、关于夫妻间房屋所有权变动契税问题,详见财税【2014】4号文件
5、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详见总局【2013】54号公告
国税:
1、 总局【2013】37号文件作废
将“铁路运输”纳入改征增值税范围;二、将“邮政业”纳入改征增值税范围;三、将“快递业”纳入改征增值税范围。邮政储蓄业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详见总局【2013】106号文件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详见总局【2013】2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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