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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2017-10-23和平区税政例会内容分享

 01
航信部分

正确使用税收分类编码
税收分类编码需正确对待不能乱选。商品名称定义不清晰,智能编码无法匹配的,可手工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不明事宜及时咨询。

02
国税部分

一、实名办税
实名采集的方法:
步骤一: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核对基础信息
纳税人在实名信息采集前,应先持CA数字证书登录“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核对纳税人办税人员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请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现场进行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如发现办税人员信息有误的,可在“网厅”中变更人员信息,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待税务机关确认后,信息修改成功。然后到税务机关现场进行实名办税信息采集。

步骤二:事前资料准备
1、纳税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实名信息采集:
需携带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其中,身份证件目前仅指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下载地址
公共邮箱下载:hepingguoshui123@163.com 密码:111111a
办税服务厅有关于实名办税的宣传资料。

步骤三:到税务机关指定地点现场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1、和平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皇寺路170号
2、和平国税三好街办税服务厅
地址: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五楼
3、和平区国税局长白税务所
地址:和平区长白西二街50-1号
4、和平区国税局民族税务所
地址:和平区南五马路3号中驰大厦5楼

近期每户纳税人至少保证有一名人员进行实名采集,建议纳税人10月31日前办理。
实名办税9月1日起全省通办纳税人可以携带《授权委托书》到省内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采集并进行信息关联维护。在办理19项需要实名认证的业务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过实名采集的办税人员均可通过验证。
自2017年12月1日起国税机关在办理实名办税涉税事项时应首先进行身份信息比对,通过后方可办理,未经采集的办税人员需补采后方能办理。

二、CA数字证书问题
对于没有办理过CA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使用免费软证书,一台电脑使用一个软证书,只能在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专用,六个月过期需重新申请。

三、本月征期到25日,没有申报的纳税人抓紧时间。

四、定期定额个体户该如何申报增值税问题
申报规则分为两种情况
1、定额标准按季不超过9万的。销售额不超过定额标准的纳税人不用申报。销售额超过定额标准,但不超过9万的,申报但不交税。销售额超过9万的,申报并全额计算缴税。
2、定额标准按季超过9万元的。销售额不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申报。销售额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数据申报交税。

五、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6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从事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自开专票。
1、自行开具的专票在申报表中应该如何体现?开具的专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主表当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中。
2、纳税人本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自开专票是否需要交税?需要交税,只要是专用发票就需要交税。
3、如果本期有金税开具的服务费发票是否可以抵自开发票的税?不能抵开具专用发票产生的税款。

六、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
1、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参考文件:财税〔2017〕37号、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9号公告

2、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强调,二季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了,本季度只要不到50万申报继续享受。

3、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参考文件:财税〔2017〕34号

4、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参考文件:财税〔2017〕38号

5、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财税〔2017〕39号

6、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参考文件:财税〔2017〕33号、财税〔2017〕35号、财税〔2017〕36号、财税〔2017〕44号、财税〔2017〕46号、财税〔201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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