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地税部分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截止到3月31日,没申报的纳税人抓紧时间。
讲解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常见问题,包括: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为什么要办理纳税申报?
二、 每月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第二年年初还要再申报一次?是不是重复纳税?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在什么时候申报呢?
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法律责任吗?
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些信息?
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什么?
七、哪些收入不计算在年所得内?
八、12万自行申报的地点如何规定?
详细问题及解答请点击“阅读原文”→2018-03-27金融商贸开发区税政例会内容分享→第一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问答。
02
国税部分
一、按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如何有2017年度发生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出口企业应当在今年4月份的纳税期内进行出口退免税的申报,如果有超过期限没有申报的按照财税〔2013〕39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24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免税申报和纳税申报。
二、最新政策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3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5号
三、年报主要变化和风险提示
相关资料在金融例会邮箱中可下载查看,建议纳税人申报前下载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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